紅星新聞就此事咨詢中國鐵路12306官方客服,工作人員稱如遇列車停運,會給購買始發(fā)終到車次的乘客發(fā)送停運短信,區(qū)間段和折返段目前則沒有短信通知服務。
不過判決書也指出,針對黃文得這樣網上購票的旅客,鐵路運輸企業(yè)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采用向其發(fā)送手機短信的方式告知列車變動相關情況,這應該是鐵路運輸企業(yè)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資料圖 圖據視覺中國
上午買票晚上到車站發(fā)現(xiàn)列車停運
律師:為何沒有短信通知
2018年7月11日8點53分,黃文得律師通過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網站購買了由鄭州東開往濟南西的G1832次高鐵票,票價485.5元,當日19點20分從鄭州東站發(fā)車。
黃文得提前兩小時出發(fā),先后通過滴滴打車和乘坐地鐵到達鄭州東站,并于18點39分在互聯(lián)網自動取票機上取得紙質車票。在持票通過安檢時顯示不能通過核驗,工作人員告知黃文得,受臺風影響,G1832次列車已停開,可以辦理相關退票手續(xù)。
隨后,黃文得排隊辦理了退票手續(xù),被退還車票費用485.5元。但黃文得認為,鐵路局能夠預見臺風對運營的影響仍然出售車票,且在決定停開前未通過合理方式提前告知,導致他為趕車浪費了大量時間,且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滴滴車費20.1元、地鐵費3元),退還全部票價并不足以彌補。
2018年7月,黃文得律師向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賠償其交通費及誤工費等財產損失97.10元。
▲通過手機登錄12306網站訂票 資料圖 圖據央視網
“坐高鐵到車站之后,發(fā)現(xiàn)因為天氣原因高鐵停運,導致我們去乘坐高鐵產生了一定的成本?,F(xiàn)在科技信息發(fā)達了,可以通過手機訂票,如果能事前發(fā)信息告訴我們高鐵停運了,就不會產生這個成本。”黃文得告訴紅星新聞。
律師要求鐵路單位賠償97.1元
一審:曾向新聞媒體發(fā)布停運通告
2018年12月18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就黃文得與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濟南局公司和鄭州局公司均不承擔對黃文得的賠償責任,黃文得請求兩被告賠償97.1元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黃文得提供的判決書顯示,法院查明,G1832次列車始發(fā)站為重慶西站,終點站為濟南西站,濟南局公司負責運輸值乘工作。受臺風“瑪利亞”登陸影響,當日G1832次列車從重慶西站始發(fā)后晚點90分鐘到達成都東站。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于當日13時06分收到中國鐵路總公司發(fā)布的G1832次列車停運命令,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于當日13時08分收到該命令后向50多家新聞媒體發(fā)出題為《緊急提醒!7月11日鄭州東站18趟列車停運》的新聞通稿,并在鄭州東站通過電子顯示屏和廣播進行公告。
鄭州鐵路運輸法院認為,G1832次列車因途徑區(qū)間遭遇臺風影響,鐵路運輸企業(yè)為保證運輸安全作出停運決定,屬不可抗力,鐵路運輸企業(yè)不承擔賠償責任。濟南局公司僅負責G1832次列車值乘服務,與尚未上車的黃文得為發(fā)生服務關系,不負有向黃文得告知停運信息的義務;鄭州局公司在接到中國鐵路總公司停運命令后,向各大新聞媒體發(fā)布了停運信息新聞通告,并通過鄭州東站電子屏幕和廣播向廣大旅客進行了告知。黃文得得知列車停運消息后選擇退票,鄭州局公司已經按照黃文得的要求為其辦理了全額退票手續(xù),履行了法律規(guī)定的及時告知和退票義務,也符合雙方合同約定內容,不存在違約行為。
▲12306目前可監(jiān)控全路客票銷售情況圖據12306官方微信公眾號
此外,判決書最后提到:“在科技發(fā)展日新月異的今天,鐵路運輸企業(yè)應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盡力為旅客提供更加優(yōu)質的服務,針對黃文得這樣網上購票的旅客,鐵路運輸企業(yè)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采用向其發(fā)送手機短信的方式告知列車變動相關情況,以便有效節(jié)省廣大網上購票旅客的時間和精力,避免不必要的支出。這應該是鐵路運輸企業(yè)下一步努力的方向?!?/p>
律師提出不是違約是合同解除問題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于一審的判決,黃文得并不滿意:“一審判決的說理部分很有意義。我認為這個事情法院如果有擔當,判決鐵路方面承擔責任的話,社會效果會非常好。但法院可能有自身的考慮?!彪S后,他又向鄭州鐵路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在二審上訴中,黃律師提出,本案是合同解除問題不是合同違約問題。同時,發(fā)布新聞通稿(電子屏、廣播公告)針對不特定人,既然提醒乘車以針對個人的短信形式發(fā)送,那么提醒停運也應以針對個人的短信形式發(fā)送。
2019年4月8日,鄭州鐵路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且為終審判決。
“這個事實非常簡單。我早上8點訂的車票,晚上7點多的車,他們下午1點收到上級停運通知,從下午1點到晚上發(fā)車前有好幾個小時,如果他們想做這個事情,完全有時間有技術給我們旅客發(fā)一條信息?!秉S文得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滿,并向河南省高院提出再審申請。
據黃文得提供的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截圖顯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2019)豫民申5287號民事黃文得申請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再審審查一案,已于2019年12月31日結案,但黃文得尚未收到裁判文書結果。
紅星新聞記者電話聯(lián)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此案的審判員。該審判員回應稱,結案需要有一個過程,裁判文書下來后會寄給當事人,暫時不方便接受采訪。
整車停運情況可向購票旅客發(fā)送信息
12306:區(qū)間段沒有短信通知
據新華社報道,2020年春運從1月10日開始,到2月18日結束。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連維良介紹,在30億人次中,道路客運預計有24.3億人次,鐵路4.4億人次,民航7900萬人次,水運4500萬人次。
紅星新聞注意到,在法院查明的事實當中,里面曾提到,《鐵路旅客運輸規(guī)程》第一百零五條規(guī)定,線路中斷,列車不能繼續(xù)運行時,應妥善安排被阻旅客。車站應將停辦營業(yè)和恢復營業(yè)的信息及時向旅客公告。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網站客戶服務中心信息服務事項中有運輸中斷情況下旅客可以選擇退票、改簽等多種解決方案。2017年,中國鐵路總公司向各鐵路局下發(fā)了因災害致大量列車停運時為方便已購票旅客辦理全額退票的技術操作規(guī)范,其中顯示,目前只有在整車停運(即列車未從始發(fā)站開車就停運)的情況下,可以向已購票旅客發(fā)送短信。
▲圖據12306官方微信公眾號
1月10日,紅星新聞就此事咨詢中國鐵路12306官方客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遇列車停運,會給購買始發(fā)終到車次的乘客發(fā)送停運短信,區(qū)間段和折返段目前沒有短信通知服務。工作人員同時指出,停運短信是發(fā)到訂票人手機上,如果不是本人訂票不一定能收到短信。
紅星新聞記者 藍婧 任江波
編輯 于曼歌